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老师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印花税问题。我公司有笔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双方就此签订了服务合同,现在营改增后可以价税分离,这样我们就可以按不含税收入缴纳印花税,要这样的话,我们在合同里应该怎样约定价格和税费的收取方式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汇总纳税企业的总分机构应按上述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注销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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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类的公司,是否需要按收入缴纳印花税 您好!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