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与母公司区别:
1.控制方式不一样:
母公司是通过拥有一定数量的股权,或通过契约方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另一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公司。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所处地位的不同:
母公司(子公司)是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联合体,母公司是企业集团的组长成员,为了对较多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机构进行全面管理而筹建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以期达到集团统一管控的管理要求。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集团公司存在的意义:
1、从微观上看,建立企业集团是企业资本扩张的需要
①、有利于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通过发展企业集团,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使企业组织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并带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②.有利于企业形成群体优势和综合功能。
③.有利于增强企业整体实力、竞争能力。
④.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协作生产。
⑤.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⑥.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
⑦.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的效率。
⑧.有利于品牌的保护和品牌价值的提高。
2、从宏观上看,建立企业集团是资本重组的需要
①.有利于推动资源优化配置。
②、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③、有利于强化政企分开和国家的宏观调控。
④、有利于发展民族产业.提高综合国力。
⑤.有利于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