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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打包出售是否缴纳增值税

1位顾问回复1026人看过

我是一家餐饮连锁集团的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筹建了3家餐饮门店,原本打算做子分公司的,但是在工商注册之前,连店带店员一起卖给了一家加盟商,请问我这个要缴纳增值税吗?税率是多少,计税依据是什么?谢谢。

专业顾问回答

郑成栋
郑成栋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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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很高兴遇见您的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资产组打包出售不缴纳增值税。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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