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B公司是一家酒店公司,两家公司是同一法人独立核算的企业,现在A公司想把一套房子给B公司,B公司用于抵付酒店装修工程款,要求A公司的房子房价不能太高,B公司抵付的房价要高一些,请问A公司把房子卖给B公司,B公司再抵付给施工单位,请问这种操作B公司的税负是多少,或者还有没有更好的操作办法可以为两家公司剩税【房地产和酒店】
没办法直接计算B公司的税负。
问题所述业务,A公司以相对较低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相对较高的价格抵减装修工程款。实际是A公司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销售给工程方,两道房产销售环节。A公司销售房产,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B销售房产同样涉及相关税费,其取得A开具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具体的税负需要贵司依据房产销售数据、公司本身的盈亏状况等测算。
上述操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由于A与B之间的定价、B与工程方的定价不同,即A销售给B时,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房产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 A销售给B,可能选择的是简易计税,按照5%缴纳增值税,B再对外销售时,属于新购进的房产,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两个销售环节,可能涉及总体税负增加的问题。
如果只是解决B公司资金不足用于偿还工程款问题,建议考虑其他方式,如:
1、 A公司借款给B公司,B公司用收到的借款偿还工程款
2、 法人股东增加对B公司的投资,用于偿还工程款
3、 通过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由A承担工程款偿还义务,A用资金直接偿还
4、 通过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由A承担工程款偿还义务,A用房产抵债。
以上方式仅供参考,需要结合贵司实际情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