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该如果解读这句话?
地基可以分项使用简易征收?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为境外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是免税的或者零税率,那分别是哪些呢,小规模可以办理这个优惠备案吗 您好: 在境内提供的服务正常交税,在境外提供的免税。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营改增之后,各个环节对增值税的要求较高,如选用一般计税方式,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之后,相应的进项需要取得专票抵扣。上述变化,会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运作,营改增之前类似的挂靠收取管理费等违规行为,在营改增之后的操作空间更少,对于规范运作的企业更为有利。
老师您好,公立医院成立全资企业,并将医院的国有资产(房屋)交付该企业使用,未签订租赁合同、实际也未收取租金。该企业既对内也对外经营。这种情况下,国资部门及税务部门提出应当核定租赁收入全额纳税,余额上缴财政。如果该企业是为医院提供内部服务的话,是否可以无偿使用该企业资产?
请看图片中2018年税法书,首先是非企业性单位提供技术和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选择简易计税3%。而在税收优惠中又提到“中的内容是免征增值税”。 而简易计税并不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计划许可并非是对专利权人专利的剥夺,所以仍应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一种情况是对我国的国有单位所持有的专利,**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有权决定本系统内或者本辖区内。另一种情况是对我国的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准后,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