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研发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所以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同时也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加计扣除和小微企业的优惠可以同时享受吗?谢谢老师 您好!
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所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职工教育经费不可以归集到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的其他方面。
请问,如果想要申报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上海知识产权证书电子版附件需要加盖公章?知识产权证书、记账凭证电子版附件不需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时再加盖公章。
1、是否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需要什么条件2、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需要哪些条件3、是否可以享受即征即退,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 1.单纯的小规模高新企业并不一定享受两免三减半,享受条件: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的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另:高新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