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的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7、住所使用证明。详见《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在限制类领域投资的,还需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7、住所使用证明。详见《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在限制类领域投资的,还需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