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一个月以上至一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说法对吗?这种说法不正确,首先并不是“不征收”,是属于征收范围的,就需要征收,只是根据各个情况对应暂免征收和征收。
是否通过法人股东持股,主要看公司总体的安排。法人股东主要是用作资金运作的平台时适用,即利润由挂牌主体分配到法人股东,免企业所得税,该法人股东利用该项资金,再对外进行投资,此时不涉及中间环节的个人所得税成本。1)首先双方应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按股权转让协议的金额,双方都各需要缴纳印花税 3)法人股东对于股权转让应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暂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公司代表处的首席代表不定期来中国,工资均由境外支付,想请教下,首席代表工资及奖金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外,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的外籍人员的个人纳税义务的确定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的外籍人员,作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均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司有员工休产假5个月,这期间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垫付,现在产假结束,员工回来正常上班,我司与员工协商后决定,将公司垫付的5个月产假期间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分两次从员工正常工资中扣除,即11月扣除垫付的2个月款项,12月扣除垫付的3个月款项。目前没有规定不能扣除 因此个人认为可以扣除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在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所以4月发的工资,应在5月申报。所以3月的工资即使计提了,但还未发放,就不用代扣个税,但是您可以在工资单上先计算应该代扣的个税金额,等4月实际支付时,次月5月15日前申报完成掉。
不是,进出口经营权是针对企业而言,企业从事的项目涉及进出口贸易,那么企业必需先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才可经营。而进出口临港新片区许可证是针对产品而言,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涉及的商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