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散涉税问题老师,你好。两自然人A和B,投资成立一公司C,C投资了一家房产公司D。这家D公司主要是经营自建房出租业务。现在A和B决定解散C,请问是否要对C进行清算程序?涉及的税务问题如何处理?也是需要评估的。如果清算有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房产入股涉及的哪些税 您好!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我公司租用了一个商业用房,该房系A村民委员会利用其集体建设用地投资兴建,该土地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但不能转让 。我公司租用上述房产时按当地街道及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签订了相关租赁合同,街道在合同上进行了鉴证。您们首先要确认您们租用的土地是否在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如果不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则不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则需要您们公司作为实际使用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
如上所述,本公司以闲置的房产(含土地)作价入股的形式成立一家新的B公司,只是一般非货币资产投资行为,并非企业重组,也谈不上“特殊性税务重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地是法人个人的房产,这样的能不能跟法人签订租赁协议来缴纳房产税,这样交税少点 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