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沟通:了解崇明专利检索的意愿和总体需求;
2)明确崇明专利检索目的、检索范围、以及其他各项要求;
3)检索人员对检索项目进行国内外(或国内)专利文献对比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
4)出具正式检索分析报告。
根据自贸区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自贸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可以请求复审的驳回决定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请求人未针对专利局所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的,复审请求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