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万之后如果没有其他附加扣除项目 是按照3%扣个税,不超过3万六都是按照3%计算个人所得税
老师,公司自建宿舍楼供员工免费住,那该宿舍楼折旧费应该通过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正常情况下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房屋免费给员工居住,不确认为个人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报销或现金形式给予员工的住宿费,则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员工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有专门的工会,过节发放的购物卡是工会发的,工会是单独核算的,账上资金是返回的工会经费,那这个交个税吗,如果交是怎么交,工会没有办理过税务这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取得的从企业工会经费中列支的生日购物卡,应当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老师好,请教一个税务实务问题。长期以往,账上形成了大量的其他应付款,但实质上公司并没有欠老板款项。现在公司希望规范财务核算,将其他应付款-老板核销掉。目前挂账200万左右,公司收入规模为5000万左右/年 两种方案请教老师,第一种将这200万全部申报无票收入,全额缴纳6%增值税,核销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第二种是全额结转营业外收入,这样不用缴增值税,只缴企业所得税。这两种都存在风险,最正规的操作方法应该是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补交增值税所得税及其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但是由于提供渠道的个人处于强势地位,不签合同不开发票。那么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依据定期结算佣金的单据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由于不符合税务规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支出的佣金金额做应纳税所得调增。补充一下支付佣金的方式为:企业银行账户直接打款到对方个人的银行账户。
A公司持有某非上市公司B的股份超过一年,期间未分红。现B公司被整体收购,A企业转让股权获利1.5亿。A公司目前累计亏损2个亿,本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对B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或95%是否影响到其收益核算? 本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