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时,按照比例清偿。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方式,笼统说来,有以下三种:货币分配、实物分配和债权分配。货币分配方式是绝大多数破产财产的通常分配方式,是应当优先考虑的首选分配方式。实物分配方式通常适用于破产企业大量积压的、不便于变现的库存产品,及可以化整为零分散处理的产品。债权分配方式适合的情况是: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主要体现形成是对外债权,这些债权分散在各地,不便于集中追缴,清算费用不足。分配时采用债权分配方式,节省清算费用的预支,提高办案效率。依照中国破产法的规定,除债权人会议决议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破产财产的分配都应当以货币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