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因租赁取得的场地使用权可按合同年限在签订之日确认做无形资产入帐吗?然后再与其它单位合作可做长期股权投资吗?其收益怎么做?小微企业做收益是不是只要交5个点的所得税,
老师您好,请问公司以委托他人开发的无形资产出资设立新公司,是否需缴纳增值税?这就意味着投资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应作为销售缴纳增值税,并可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据,从而说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列入了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因此,个人认为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应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我公司是农业产品初加工企业,2014年购得一土地并取得合法手续,2015年投资建厂房,2016年5月1日前取得建筑单位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由于某种原因公司决定转让土地及厂房,请问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差额开具,厂房可以釆用差额开具吗?如允许的话,问题是评估价低于取得建筑业发票价啊。请老师指点迷津。
公司有房产,土地使用权,有银行贷款。贷款还清后转让的。转让价格对比实收资本没有发生溢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按实缴的注册资金原价转让的前提下,只申报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需要缴纳税金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 三、印花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现在有疑问的是土地使用权到底是属于不动产还是属于自然资源,如果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租赁范围,那么因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取的管理费适用的税率也是11%吗?谢谢老师 您好,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土地使用权出租按照不动产租赁纳税,一般纳税人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
我们取得土地使用权,将土地租赁给承租方,我们出租方收取土地租赁费,同时约定地上建筑物归承租方建设,建成后产权归我们,承租方无偿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