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欠母公司货款无力偿还,长期挂应付账款,应怎么处理合理合法,双方的账务及税收实务操作。两个公司同一个法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 第七条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对于子公司而言,属于债务重组利得,账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税务上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6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的背景下,请问针对专营店赠送精品,按揭手续费收入及上牌验车费如何规避被定性为价外费用?专营店如何操作才能合规合法?对于赠送的装饰等,本来已经包含在车价之中,这个只是4s店促销的噱头。对于上户过程中的上牌或验车费用,如果是出于促销您们承担或出于服务您们代办,这部分费用也是要交给车管所的,可以不在发票上反映,前提要满足增值税代收代付的规定。
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基本户收回货款,老板想把钱取出,账务上怎么操作为好?补充: 年收入500左右,如果挂其他应收款的话,年末挂多少合适?如果是个人暂时使用资金,只能以借款的形式。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老师好,请教一个税务实务问题。长期以往,账上形成了大量的其他应付款,但实质上公司并没有欠老板款项。现在公司希望规范财务核算,将其他应付款-老板核销掉。目前挂账200万左右,公司收入规模为5000万左右/年 两种方案请教老师,第一种将这200万全部申报无票收入,全额缴纳6%增值税,核销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第二种是全额结转营业外收入,这样不用缴增值税,只缴企业所得税。这两种都存在风险,最正规的操作方法应该是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补交增值税所得税及其滞纳金
一般股东行使权利,即该股东受益的收费,可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做特别纳税调整。实务当中如何区别哪些活动是和股东行使权利相关的?哪些活动是和股东提供管理和服务性质活动相关的?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时,应准备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
逃税的适用对象是国内的公民、法人还有其他组织。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的,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浦东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浦东变更登记。或者您在实际经营地上注册个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