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代理人,他们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为适应保险行业业务需求,减少个人代理人和税务机关的办税成本,对保险行业个人代理人采取集中代开发票的形式。具体操作如下:保险公司按月或按季汇总代理人清单,注明其姓名、身份证号、代理费收入、是否为个体工商户等详细信息,并经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由保险公司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主管国税机关可汇总代开,并将代理人清单留存。对代理人中的其他个人,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代理人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保险企业可根据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按上述规定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