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全额调增我可以明白,因为没有收入,无法配比,就全额调增了。但是正常工资和折旧费为什么也要调增呢?麻烦老师解答下。折旧政策符合税法规定,折旧是不用调整的;职工薪酬计提了,但是没有发放,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因此要调增。
我公司为员工解决员工住宿,租了5套房,核算时入了物业费,属非货币性福利吗?是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应该按照合理方法计算每人承担的房租,和当月工资一并计征个税。
支付法院诉讼费 3万元,税收滞纳金 4万元,合同违约金 5万元,银行逾期利息 6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 50万元,广告费支出 7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 80万元。已知,职工福利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和 2%的部分,准予扣除。通过分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金额和纳税调减金额,计算该企业2024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法律法规列为销售,有的构成会计销售,有的不构成会计销售,容易漏报或误计税款案例。特别是不构成会计销售的应税业务,如:将自产、委托加工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由于这些业务不构成会计销售,在会计核算中不需要按入账科目核算,而是直接按成本转帐,容易造成漏计或错计税款的问题。
业务部经常聚餐,财务主管不允许入业务招待费,必须入到福利费中,每次聚餐人数不定,如何算他们个人的个税?每次核算记录清晰,平摊至每人身上。
一家公司(非酒厂),购酒款44万,收入372604.76元,实发工资363030元,这44万购酒款,14%,进职工福利363030x0.14=50824.2元,业务招待费372604.76*0.005=1863.02,起不了作用,请问老师,还可进什么费用,可合理合规?如没消耗完,可以先计入存货,在实际使用是分期计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