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您好,公司注销的流程及所需的资料如下: 流程: 1.清算组备案,登报(45天)。2.注销国地税:根据税务审批时间为准。3.拿登报报纸去工商局现场办理注销营业执照。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规定:装饰装修行业属于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建筑装饰行业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建筑劳务按照11%的税率计算;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主要特点是成本费用中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取得增值税进项较少。以清包工或甲供材业务模式为主,也可以享受简易计税,执行3%税率。
某房地产企业与政府约定合作开发土地,并签订合同,约定了一级土地开发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各项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统一由房地产企业包干费用,支付给政府,上限是5亿,超过5亿就不用再付。并制定了分期付款进度表。请问这种情况的包干费用要如何做账?是否根据每一笔款项相应计入开发成本等会计科目?尤其是那次总额5亿的,如何处理?根据每一笔支出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就行,开发成本顶多5亿,没有其他核算内容。
所以,房产是否办理了房产证,并不是缴纳房产税的前提条件,只要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就需要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按照租金收入申报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