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注会时间比较紧,只能做一本练习题。想问一下,审计,税法,经济法是用应试指南好还是经典题解好?个人基础比较好。谢谢啦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B挂靠在货物运输企业非统一核算的运营车辆,且不以A货物运输企业名义对外承运业务,运营车辆自行核算收入、开具发票,货物运输企业仅负责为其代办年审、保险等手续, 则发票开具:实际承运人B开具运费发票给委托人贵公司即可.
因我司无轿车设备,员工经常开自己的车外出办事公司规定自驾车外出办公事,每公里报销1元的补贴,1、请问这个补贴是否需要开具加油发票,还是无票据直接报销?——如果无票报销,应作为补贴,计入福利费或者工资薪金,无论是计入哪个科目,其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制度本身不违反税法规定,只要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相应纳税义务即可。但是很多税务机关要求此种情况必须有租车合同,发票等,相关的费用才能税前扣除。
在税法教材里面有一段关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月均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免税。但在应试指南的练习题里面,并没有适用这一税收优惠,而是计算缴纳了税款,到底哪个正确呢?求解答 您好,本平台针对财税实务问题解答为保证您的提问得到更好的解决,建议您到相关途径寻求帮助。
扣除率是跟着税率调整一起调的,只有用农产品生产税率16%的货物的,可以按扣除率12%抵扣进项;贵司为餐饮企业,餐饮服务税率为6%,只按10%抵扣进项税额。
...... 根据以上规定,食堂买肉和海鲜的费用计入福利费,不影响工资。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