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给一般纳税人针对相同的业务开具了专票与普票两种,行吗【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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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只要购买方的一般纳税人同意开普票同时不重复开票即可。
举个例子,A一般纳税人销售给B纳税人的货物,B纳税人有部分使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那么他得到专票可以抵扣,另一部分使用在员工福利中,不能抵扣,不能抵扣的部分他可以接受普票。
(但一般情况下,对方都会要求开增票,至于是否抵扣,则购货方可以收票后决定)。不过总怪怪的,购货方不想抵扣想多确认成本。销售方最好让对方出具开票说明以便后续发票重开问题发生。
谢谢!
第二个问题:一般纳税人的工程施工,税率是11%,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第八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容易办理的方式。不过,我建议是选择后者,因为前者不好办理,因为是免税,税务局代开的积极性不高,且每次都要去办理。
老师您好,我公司现为小规模纳税人,为拓展业务,准备在下面县市开设分公司,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那么问题来了,总公司是否需要汇总和分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后收入超500万了,是否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了?补充: 总公司销售400万,分公司销售200万,那合并后为600万,总公司是否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若是分公司销售额都不超过500万,可以不转为一般纳税人。
请教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现在公司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签订运输合同,150万,请问这项业务是否使用简易征收 您好!而且简易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老师,请问公司转让土地给个人需要交哪些税呢,这种偶尔发生的业务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吗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仅仅是偶然发生的,是不能判断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需要看公司的该项土地使用权是何时购入的。
你好老师,我公司新开,一般纳税人,别人帮忙报3月表,没业务零申报,我该咋申报?贵公司需要申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季报、财务报表等。贵公司3月份没业务零申报,因各地的纳税申报软件及操作方法不同,以下的举例仅供参考: 1、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电子申报系统报税。贵公司没有业务,销项、进项、各个报表都是0,增值税申报表数据也是0。
那日常购进业务和收入如何处理增值税,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吗?您好,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都是免征增值税的,相应的,购入的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和销售都不会存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但是如果发生其他非医疗收入,比如说销售了办公楼,这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就和其他一般单位一样,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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