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销售空调一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而不是兼营,安装服务也一并按照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如果是请外部安装单位为贵公司提供安装服务,贵公司可以向该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退货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我想请问下,19年保险归入税务局统一收取,个税的缴税基数跟保险缴费基数是否一致?比如一个人的工资组成=基本工资2500+岗位工资1500+交通补助500+电话补助500+餐费补助500+加班工资300+全勤奖200=6000,那么他的个税缴税基数是6000元,保险缴费基数应该是6000元还是4500元?望老师解惑,谢谢!
请教一下,职工外出工作期间一次性取得数月的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还是免税,有无具体规定?
财政统发事业单位一次性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7284元,当月应发工资6452.71元扣除三险二金后实发4010.05元,请问个税怎么计算?如果是2019年取得的绩效奖,有两种方法计算,一种是按新个税方法将绩效奖并入综合所得算个税。还有一种是按老个税方法用绩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绩效奖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遇到两个关于外籍员工的个税,请帮忙看下,谢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而且所谓员工个人经济利益,无非就是将来可能发生赔付,那也是保险赔款;保险赔款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