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有个合作伙伴送我们一套30多万的样品给我们,然后以我司名义报关,现我要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
问题1:进口增值税能抵扣吗?
问题2:我要如何对这样的样品做账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贵公司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除非是专门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至于怎么账务处理,实际上与外购货物一样,只是把需要支付的款项变成了“营业外收入”而已。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税费)
营业外收入(捐赠物资的到岸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