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咨询一下出口企业,销售货物USD100万元,收到USD99.99万元,以后不会再回款,如何做账务处理?需要把所有差额都调整到汇兑损益里吗?
属于以前年度的款项在所属年度内未入账,今年才发现有35000元的营业外收入和10000元的费用都未做到账里。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样调整去年的账务和所得税呢?您好: 1.您需要判断这两个差错是否重大,如不重大可采取未来更正法,做在本期,如重大应采取追溯调整; 2.所得税,正确做法应重新进行更正申报。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依据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本次进口旧设备,应该是按照进口设备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比如从投资主体类型来讲,包括公司、个体、合伙等,税收规定并不一致,但哪种方式节省税款,确实不能一概论之。
在16年有一笔收入业务,正常分录是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但由于会计手滑,将主营业务收入错计为银行存款,造成16年的企业所得税少缴纳,但是增值税没少缴纳。如果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需要产生很多所得税的滞纳金,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更正这笔业务吗?错账更正的话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核算。
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应该上缴城建教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财税[2005]25号:《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建议参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与税务沟通。
我们是一个出口企业,境外机构帮我们介绍客户我司应支付的出口货物佣金属于哪一类别呢?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分类,此属于营改增“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艾德姆衡器武汉公司是生产天平和电子称的外商投资企业,2016年3月我们母公司艾德姆英国公司从常州佰利公司签定购买合同购入10台地秤指定出口到南非,因为常州公司不能为这10台出口做进口南非的安全检验,10台秤从常州运到武汉公司,由我们为这10台秤检测后,再和我们的出口南非的天平拼集装箱找货代公司报关出口,艾德姆英国公司已经付完了常州佰利公司的货款,把10台秤的检测费3800美元单独与我们公司签定了检测服务合同并支付给了我们公司。请问这个国外公司支付的检测服务费可以免增值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