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办公楼已经拿到房产证,现在要从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要准备哪些财务资料?账款在建工程的金额大于竣工结算单的房产价值,如果全转是不是要补交房产税?
您好。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附竣工报告验收单、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或固定资产交接单。“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或“固定资产交接单”,都由建设单位或单位的基本建设部门填制,或由基本建设各方组成的验收机构按规定填制,一般一式三份,经交接双方验收、签章、办理交接手续。“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或“固定资产交接单”要详尽记录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附属设备、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等详细资料,并连同说明书、图纸等技术新文件一并交给接受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如果全转是要补交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