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要求房地产企业分析2015年度写自查报告, 应对:企业所得税特殊模板-利息支出异常。由于现在已经被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此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应该认真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查,错了就要主动承认,该补税也要积极按照税务局要求补税,补税的话只有滞纳金而不会罚款的。
免税产品做进项转出处理,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怎么判断,企业的固定资产能正常抵扣进项吗,还是纳入计算免税产品的转出金额,谢谢老师 如果公司只生产免税产品,那么进项税都不能抵扣
而且我认为股权转让应该和净资产没关系嘛,不知我是否理解对,请老师给予分析哈谢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 “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如果是折价转让,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我公司是一珠宝交易平台,类似淘宝网,平时运作流程如下:零售商存入金额下定单到此平台,此平台转发定单到珠宝工厂,工厂直接出货给零售商,平台再把金额全额转入工厂,平台只是担保功能不收取货款的差价,可以认为此公司营业额为零吗?增值税零申报处理?您好,根据问题所述,个人认为平台实质不是购销业务,可根据经纪代理服务计征增值税,即根据收取的服务费计征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现阶段对于电商平台的税务政策不明朗,像这种情况是否会认为购销行为,最好是问问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