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著作权人又称“静安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是对作品的保护,而作品除了常见的文字作品外,还包括了音乐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等等。作为著作权人,肯定享有上述法律赋予的权利。而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则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宝山专利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宝山专利权稳定,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一)外观设计专利权稳定,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具备创新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二)外观设计专利对提升相关产品以及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编辑本段第六条评审程序一、评审办公室负责对参评项目进行初审和公示,符合条件的移交各专业评审组。二、各专业评审组根据专业组评审规则对参评项目进行初评,提出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的初评意见,报评审办公室。 三、评审办公室根据初评意见及各专业领域参评项目的总体情况,会同各专业评审组提出预选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四、评审办公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公示评选结果,公众可提出异议。 五、评审委员会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批准获奖。编辑本段第七条授奖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上公布获奖结果。四、对于获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及相关业绩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五、对于获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六、对于获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注意:主要合同写全面点,还有就是要专利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