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我想咨询公司的老包材报废,属不属于管理不善,需要做做进项转出吗?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18)公司变更(418)公司注销(540)公司转让(133)个体户注册(129)

我想咨询公司的老包材报废,属不属于管理不善,需要做做进项转出吗?

1位顾问回复713人看过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公司的老包材报废,属不属于管理不善,需要做进项转出吗?【生产企业】

专业顾问回答

金丽
金丽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9 /5.0

资深税务顾问向TA咨询

您好,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因此,只有管理不善原因才需要将进项税转出。公司的老包材报废,不知是属于什么原因,如果属于管理上的原因导致的报废,则应按照管理不善将其进项税转出。

管理不善在实务中比较难以判定,如果因保管不当,导致变质从而报废的,属于管理不善。如果因购买的包材应规格型号无法用于生产的产品,则也可以归结到生产管理的原因。

根据实务经验,类似于这种存货报废的情形,一般按照管理不善进行处理。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