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为旅游行业内的软件开发,开发产品已经在关联旅游公司应用,后期会出售。像这种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可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的费用为研发人员的工资可否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有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对公司更有力
比如政府与A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就成片土地开发约定了一个包干价。但是A企业实际获得的土地价值,其实是超过包干价的,请问超出包干价的部分价值,是否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如果确认的话,该”营业外收入“是否属于免税收入?? 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相当于政府的补贴,不免企业所得税
我们是软件开发或者说提供软件技术服务的公司。我们的成本其实就是研发人员的工资以及少部分差旅费用。之前我们一直把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导致管理费用过高。作为新手我想咨询下,能否把我们的研发工资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来进行税前扣除?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
问题1: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如果前2年获利,那么是免税,如果第3年亏损,那么第4年还能享受减半税收优惠吗?您好 问题1:第4年能享受减半税收优惠。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老师,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现在是备案制还是备查制?老师,我特别急,对这个行业完全不了解,但是明天有一篇重要的报告要交老板 您好!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其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规定了税收优惠事项及应留存备查的资料。
所以软件著作权要进行转让时,是必须要通过著作权共有人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如果有一方方未经过其他著作权共有权人的同意,而进行擅自转让软件著作权,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并且转让人必须要及时停止转让,同时也要去消除,这种行为对其他著作权共有人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1)我公司(母公司)有特种作业施工设备,租赁给子公司的租赁费用如何定价,没有行业价格标准,是否要参照设备价格和折旧?2)母公司购买的软件使用权,如果将这种软件使用权再转让给子公司,是否必须参照购买使用权的价格,还是可以在此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浮动百分比不能超过多少?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技术服务费,去年税务给我们查账,需要我们提供计价依据,今年如果我们再次与子公司签订同类技术服务合同,如何提供计价依据?上述各方法大多需要使用非关联交易数据,而且通常给出的是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