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浦东变更登记。其中浦东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建安企业客户扣我们的应收账款,有扣款说明,我们能直接拿扣款说明做坏账准备吗?另外,因税金调整,我们合同签订11个点,现开票9个点,客户要求税金的钱直接扣除,我们应收账款怎么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2,贷:应收账款2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属于以前年度的款项在所属年度内未入账,今年才发现有35000元的营业外收入和10000元的费用都未做到账里。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样调整去年的账务和所得税呢?您好: 1.您需要判断这两个差错是否重大,如不重大可采取未来更正法,做在本期,如重大应采取追溯调整; 2.所得税,正确做法应重新进行更正申报。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去年我单位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城镇教育费附加和防洪费应减免,但去年计提了,今年怎么调整,会计分录怎么做?关键还要看你去年多计提的是不是已经缴纳了,如果缴纳了是不是可以退回或者冲抵当年的相关税费,需要和税务局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