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客户以我们公司名义出国办展览,现在收到展览的政府补贴做的其他应付款,现客户要求这部分补贴不退,转做货款开票可以嘛?需要什么手续,比如写个说明对方盖章,这样处理可以嘛,,还是弄其他手续 你好:建议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将代收的补贴款作为货款补偿。
4月客户下的合同,但4月未开票,申报增值税时也没有做未开票申报,5月又开了17%的票,政策说未做纳税申报不能开17 %,对方又不退票回来,我现在怎么办呢?补充: 但4月没有做未开票申报呀 请你记得可以变换做一下,把他当作五月份的销售收入,不过比较危险,因为有社会风险,如果你去跟税务局沟通的话只能做补充申报处理,这样的话会产生滞纳金嗯,甚至罚款。
建安企业客户扣我们的应收账款,有扣款说明,我们能直接拿扣款说明做坏账准备吗?另外,因税金调整,我们合同签订11个点,现开票9个点,客户要求税金的钱直接扣除,我们应收账款怎么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2,贷:应收账款2
我公司与客户每月开票结算,单价为54元/吨,但合同规定,如果年销售量大于11万吨,单价优惠为52元/吨,在12月份结算时,统一结算。想问,今年年销售量达到了11万吨,12月份结算开票时如何操作?很高兴收到您的提问。应该按照合同价格52元/吨结算,除非您的价格不公允,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才进行核定。合同、发票以及物流应该保持一致,这也是规合规务风险的一种措施,按照合同规定执行不仅仅是为了履约,也是为了保持“三流一直”。
B领来客户,A负责签订合同,后续服务,收取佣金,两家按加盟协议分成。这样,B公司的人工费就涉及到所得税,会造成多交税。作为加盟关系,一定有一家是品牌提供方。第二种做法,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且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3万元是可以免增值税的,且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减免优惠政策。第三种办法明显属于违反税法和会计原则规定的,不应采纳。
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不能对外开具会议会务项目发票。提供餐饮服务,开具发票时开具会议服务,发票项目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