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出台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举措,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试点,引导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需求开展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供专业化服务。
技术转移机构应具备政策法规运用、前沿技术判断、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评价、市场调研分析、法律协议谈判等基本能力,逐步形成概念验证、科技金融、企业管理、中试熟化等服务能力。鼓励专业技术转移机构早期介入科研团队研发活动,为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全面和完善的服务。
主要经营;建设·建筑·实业项目·科技项目引进·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引进·经济信息·商务信息的·咨询服务·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代理·代办服务.这样的业务范围用什么样的公司名称,才能涵盖以上的业务,用什么资质和手续。您好,你可以拔打12315转接工商服务专线,询问一下工作人员,因为每个地区的政策还有资料都是不一样的。
一、校内机构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三、资产经营公司全资控股的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四、完全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五、“四类专员”技术转移队伍六、技术经理人“一站式”服务七、技术经理人“三诊模式”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支持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小试、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和工程化开发平台等,促进其提升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能力。优化国家和本市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加大国家及本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社会开放力度。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开展,实施技术描述标准化、技术研发流程和过程数据开放共享。
哪些企业及企业集团可以在名称冠以“广东”或者“广东省”字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设立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冠省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林牧渔类企业、经济鉴证类企业;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中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