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客观反映,直接体现纳税人对社会、对国家的信用。在推进信用中国建设进程中,纳税信用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各项信用建设举措的有力抓手。
例如,税务总局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实现了“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的无缝对接,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成功走出一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新渠道。
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
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税务降级对企业有很大影响。比如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把公司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同时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