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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会计人员失误,2015年一张费用发票忘走帐,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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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会计人员失误,2015年一张费用发票忘走帐,2016年能否走帐,怎么走。2.由于会计人员失误2016年一张检测费专票没认证(己过期)怎么走帐。【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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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4客户评分:4.8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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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因此,对于贵公司2015年的发票,需要先分清楚情况:如果属于按照权责发生制应该在2015年税前扣除而未扣除的,应该按照2012年第15号公告专项申报进行追补扣除;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不属于2015年的费用,比如预付款后对方就开具了发票,但是对方的服务发生在2016年的,则可以直接在2016年进行税前扣除。

第二个问题:

超过180天未认证,不得抵扣。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处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具体您对照50号公告条款看看,贵公司的情形是否符合规定的条款,如果符合就可以申请。但是,您们也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需要层层审核上报,耗时长难度大,如果金额不大建议不要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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