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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异地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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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在徐州,现在想在成都设立分公司,请问还要需要提供 名称核准通知书吗?该怎么走程序?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专业顾问回答

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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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领取《分公司设立申请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办理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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