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支付给境外母公司利息时,应扣缴6%的增值税,以及增值税额12%的城建税及附加。以及10%的预提所得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境内子公司扣缴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假设合同规定的不含税价为106万元,则分录如下:借:费用125.84【106÷(1-6%*12%-10%)+7.12】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增值税7.12【106÷(1-6%*12%-10%)×6%】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城市建设维护费0.4984(7.12×7%)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0.2136(7.12×3%)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地方教育费附加0.1424(7.12×2%)贷:其他应付款——预提所得税11.87(106÷(1-6%*12%-10%)×10%)贷:其他应付款——境外公司106说明:1、境内缴纳增值税一般都是13%的城建税附加费,但是扣缴境外税费时,一般按照12%计算;2、计算的增值税为7.12万元,由于购进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得抵扣,所以直接计入费用。
老师您好,以上您说106是不含税金额,为什么还换算106/(1-6%*12%-10%)
您好,为方便理解,暂时先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举个简单例子:
10合同价为含税价106万元,则应扣缴增值税为106/(1+6%)*6%=6万元,预提所得税为106/(1+6%)*10%=10万元,因此境外公司到手的价格为106-6-10=90万元。这里的90万元就是我们所述的不含税价。倒算回去,90/(1-10%)=100万元,扣缴增值税=100*6%=6万元,预提所得税=100*10%。所以,如果得知不含税价,要换算为含税价,才能计算得出正确的扣缴税金。要注意一点,此处所谓的含税价100万元指的是含企业所得税,但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因为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基础,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但是要包含企业所得税。
而上面答复给出的不含税价为106万元,因此也应换算为含税价106/(1-10%),如果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就是上述答复中的公式,106/(1-6%*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