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发票管理办法》沒有明文禁止经营者“超业务范围开票”的个人行为。反过来,《发票管理办法》注重经营者应按具体运营业务流程状况属实开票,不然归属于虚开增值税票的个人行为。可是,假如能出示有关直接证据证实业务流程的真实有效,并向税务局开展有效表述,是一切正常的。超过业务范围能够开税票,需不需要变动公司业务范围呢?小结 超过业务范围的临时性业务流程,能够开票,可是必须留意保存业务流程材料以便解决税务局提出质疑。
高企申报时企业团队编写申报资料都存在什么问题? 新的工作指引加强了企业对人员社保以及个税缴纳情况的检查力度,企业人员既要交社保同时也要缴纳个税.而不少新成立的公司为了节省费用,往往核心创业人员甚至初创团队的员工都不交社保,将钱省下来用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此外,近两年新成立的企业多以技术人才创办为主,这类企业技术方面比较领先,但财务管理方面就相对松散.由于线上支付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业线上收款,直接进入账户,即使进入公司账户也很少开票,导致账目混乱.在后补充材料中常常容易
正常的话税务部门会知晓如何出具响应报告,我想大致是企业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纳税情况是否发生改变,因为更名正常是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投资主体及经营范围也在他们这边,税务的多与税务相关,而高企的关键在纳税、特别关键的是高新技术产品的纳税。确实搞不清楚,可以和当地科技部门高企股室联系咨询。
正常的话税务部门会知晓如何出具响应报告,我想大致是企业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纳税情况是否发生改变,因为更名正常是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投资主体及经营范围也在他们这边,税务的多与税务相关,而高企的关键在纳税、特别关键的是高新技术产品的纳税。确实搞不清楚,可以和当地科技部门高企股室联系咨询。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还需报送资料吗?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每年都需要根据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等的要求,上报年高企运行管理数据和报表,但不用像申报的时候那样,按照管理办法提供企业制度,研发项目,研发成果那样详细的汇报材料。具体要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政策有地区差异!
比如专利及数据都可以用吗?看专利上的主体名称,例如子公司要报高企,那么专利上的主体名称就得是子公司的名称不能是集团公司的。可以让集团公司进行申报。如果一定要让子公司进行独立申报,那么就进行专利转让,但是转让的专利一定要是跟子公司做的产品技术项目有关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