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准备注销,资不抵债,其他应付款都是借法定代表人的,现在公司准备注销,其他应付款如何处理。影响所得税不?有知道的专家给解答一下,谢谢
老师好,请教一个税务实务问题。长期以往,账上形成了大量的其他应付款,但实质上公司并没有欠老板款项。现在公司希望规范财务核算,将其他应付款-老板核销掉。目前挂账200万左右,公司收入规模为5000万左右/年 两种方案请教老师,第一种将这200万全部申报无票收入,全额缴纳6%增值税,核销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第二种是全额结转营业外收入,这样不用缴增值税,只缴企业所得税。这两种都存在风险,最正规的操作方法应该是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补交增值税所得税及其滞纳金
需要平掉账上的其他应付款,需要申报4月的报表还要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些都在电子税务局上可以操作,如果有退税可以申请退税后再进行注销,也可以放弃退税后直接注销。根据社保法规定,社保缴纳应该和您实际工资相对应,选择对应的基数。虹口做账工资和社保不符是不符合规定的。您可以拿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到社保部门重新核定您的申报基数。
财政返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如果将此返还的个税金额返还给对应的缴纳人员,收到时不做收入,直接计入其他应付款,支付给对应的个人,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因为支付单位是税务机关,税务机关需要根据财政预算的安排从财政库支付。
公司法人打款到公司基本户,导致其他应付款余额一直挂着,金额比较大,会不会有税务风险,应该怎么处理好 您好!如果是真实的,可以作为公司向法人的借款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专门去了工商局咨询,就想着每次股东的钱分次计入实收资本以后也不用还了,可是工商局的人说我们约定的是2039年1月1日是出资日期,只能一次性出资和验资,如果是这样的话平时借股东的钱就不能计入实收资本了。请问老师:1.没有经过验资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吗?现在实收资本已经不是工商登记事项了,其变更无需到工商进行变更。只是实际业务是入资款,就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只是以后公司上市或需要审计等情况,可能会需要补充验资报告。计入其他应付款,税务可能认定为借款,有可能涉及借款的相关税费。
不是投资公司,有其他主营业务的公司,有闲钱,看着你的项目挺好的就要对这个项目投资,而不是股权投资。按后的利润进行分配收益。这种会计处理有规定吗?我看了下房地产企业对这种合作建房税务是有些规定的,那其他的项目是不是也可以参考呢?举个例子:A有个项目,预计花费500万,预计未来收益1500万。B投资A项目100万占20%收益权。哦,还有B对于A的投资合同一般都会写着,如果在A同意的情况下B是可以转让这个投资合同的。应作为投资支出、收到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