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实施转化,即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这种方式是合作各方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也不涉及科技成果权的处置。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科技成果持有人参与其中,也是科技成果转化人。除科技成果持有人外,作为合作伙伴的他人也是科技成果转化人。这种方式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合作各方在资源、能力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且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均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种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进行合作,即产学研合作。具体做法可以是高校与企业之间合作、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合作,或者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三者之间的合作,高校院所和企业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二是企业之间进行合作,包括分处价值链或产业链或创新链上下游之间的企业发挥各自的优势所进行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