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明细申报,外籍人员持有护照人士,扣除基数4800元后,按照现行个税税率计算。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序号 行业 差额计税 1 金融商品转让 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 融资租赁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 航空运输业 销售额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5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外国来华工作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国来华工作人员,在我国服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我方支付、外国支付、我方和外国共同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除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我国的建设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取得的工资、生活津贴,不论是我方支付或外国支付,给予免税优惠外,其他均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90天的,可只就我方支付的工资、薪金部分计算纳税,对外国支付的工资、薪金部分免予征税。
前提:外国人工资=9,933(到手),个税由中国现地公司另外承担。假设按国税发[1994]148号第三条规定负有纳税义务如下公式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假设税率=20%,当月天数=30天,当月境内工作天数=1天 两种看法: ------------------- 情况1 先去试算个税,=67 9,933+67=10,000 10,000×20%=2,000 2,000×1/30=67 此种算法,在华个税=67 ------------------- 情况2 9,93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