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取得跨年租金收入,会计处理时应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也可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也可一次性确认收入,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您好,请问老师:1.公司购进了原材料,但是没有取得发票也没有付款,月末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请问A企业赠送B企业不动产,协议约定所有的税费由B承担,A收到B支付的税款时需要按税款再交纳增值税吗?如何作账务处理?A收到B支付的税款时需要按税款再交纳增值税的。这部分属于收取的销项税额,直接正常会计处理即可。
其实,如果不考虑明细科目,单从“应交税费”一级来看,上述两笔分录正好“应交税费”借贷相抵。那么,如此处理之后,“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定期对冲即可。
老师我公司10月收到异地不动产租赁的租金于11月在不动产所在地交纳3%的增值税,预交的增值税在10月是否要做计提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其他应付款-预交增值税还是不作账务处理在11月直接做借应交税费一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您好!
通过拍卖购得不动产作为生产经营用,代对方缴纳欠税,该如何账务处理 您好!直接计入购入成本即可。
贵公司需先确认当前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再做正确的会计处理。发生退货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