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餐饮发票依照实际的经济业务入账,有福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中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有扣除限额。
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不能对外开具会议会务项目发票。提供餐饮服务,开具发票时开具会议服务,发票项目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老师您好,请问老师:1.公司购进了原材料,但是没有取得发票也没有付款,月末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我公司是一家酒店,一般纳税人,住宿可开专票,餐饮,娱乐只能开普票,但买菜款是收购发票进项税可抵扣。因此,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属于明确不得抵扣事项,通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无其他不得抵扣原因,住宿服务则是可以依法抵扣,也就可以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对方不得抵扣,但是仍然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与之相应的支出如果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则可依法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餐饮消费不能抵扣,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包括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尚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领用发票手续的试点纳税人在2016年5月份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结存情况查验,并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后,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到期后,可向国税机关领取定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