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满足条件即可申报,比之前的2000万收入降低了一半。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①股权投资方式和贷款贴息方式:珠三角地区(不含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企业上一年的营业收入≥3000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含上海、上海、上海)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60%。
②事后奖补方式:珠三角地区(不含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5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含上海、上海、上海)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200万元。
(3)上海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中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设备投资150万元以上,须在申报当年底前建成投产,并申报开展完工评价。
备注:3个项目都是要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