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某商场为促销空调,采取“买一赠一”赠送空调被,两类商品单独售价分别为5000元和500元,分别采取卖5200、5000、4800元送空调被的方式销售,请问老师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赠送商品属于捐赠吗?是否要单独按500元确认销售收入?谢谢!
您好!
卖5200,按5200*5000/(5000+500)确认空调收入,按5200*500/(5000+500)确认空调被收入
卖5000,按5000*5000/(5000+500)确认空调收入,按5000*500/(5000+500)确认空调被收入
卖4800,按4800*5000/(5000+500)确认空调收入,按4800*500/(5000+500)确认空调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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