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面临一系列政策和制度难题。在权益归属方面,由于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属国有无形资产,完成单位和个人的产权分割需要十多个部门审批和数年时间,程序十分烦琐。在价值评估方面,高校院所将专利转让企业会产生较大商业价值,受到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造成职务科技成果所属单位及个人不敢转的现象。针对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问题,从激发发明人内生动力入手,部分改革试验区域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明确科研人员对职务发明的所有权,推动职务发明从“国家所有”转变为“国家和发明人混合所有”,从“先转化、后确权”转变为“先确权、后转化”,从“奖励权”转变为“所有权”,推动科研人员有能力、有动力、有权力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探索出了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路径。比如,四川开展单位与发明人共同拥有职务成果所有权试点以来,从根本上调动发明人转化成果的主动性,西南交通大学在1年多内完成了176项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分割确权,创办16家高技术企业,成果转化数量、转化收益分别是过去5年总和的44倍和8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