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促销品是不是视同销售,需要交17%的增值税?2)促销品取得的发票能作为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3)如果在印刷厂印公司LOGO的布干胶,然后贴在促销品上,可不可以作为宣传品?4)此类促销品如何合理合规?
吴老师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解答,我们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备案的有牌照的私募基金,我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在财税2016年36号文中“4.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商品期货虽没有被列为免税,但商品期货并不属于“非货物期货”,如果只是在交易所买卖合约的利差,也要交增值税么?十分感谢 或者其他相应商品对应的税率。
建筑行业按之前11%的税率算,我们挂靠别的公司,拨款含税额920万,综合税率14%,那我们应该给算多少税金?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如果建筑发票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之后才来怎么办?但是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掌握的口径则是这样表达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支付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满足应清算条件之日起或者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