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自2011年2月起,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属于发票的一种,也需要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初期,但由于部分纳税人只刻印或发票仅套印了财务专用章,因此,部分地方规定在一定时期以内还可以使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
建议尽可能取得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以避免税务风险。如取得不符合规定的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相关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存在风险。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令第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