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自产水泥用于在建工程需要视同销售吗?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13)公司变更(417)公司注销(539)公司转让(133)个体户注册(129)

自产水泥用于在建工程需要视同销售吗?

1位顾问回复607人看过

老师,您举例的例子企业用自产到水泥用于厂房建设在增值税里面不是视同销售?现在不是营改增了吗?应该属于增值谁视同销售了吗?

专业顾问回答

唐烨艳
唐烨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初级会计师向TA咨询

1009707163,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您的理解不正确,因为营改增后,房产属于应税项目了,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领用水泥时也不用确认销项税额,也不需要确认进项税额转出,所以这不属于视同销售。

祝您学习愉快!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