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为一般纳税人。处置自己使用过的船舶,但该船舶为账外资产。 1.请问可以给购买方开具发票吗?发票项目写什么?专票还是普票?税率? 2.账务如何处理? 3.这种属于处置旧货吗?还是属于废旧物资? 谢谢!【游艇俱乐部】
很高兴收到您的咨询,主要回答如下:
1、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资产不允许体外循环,请调整入账。
2、废旧物资与旧货有何区别:简单地说,废旧物资基本没有使用价值,而旧货仍有使用价值。该船舶属于旧固定资产。
3、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可以开2%的普通发票,或者3%的专用发票。
4、会计处理:首先您需要将账外资产转入账内,计入固定资产,然后进行以下处理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取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