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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对即征即退的退回的增值税款项,是否交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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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黑龙江省一家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符合财税2016 52文规定,我想问老师,对即征即退的退回的增值税款项,是否交纳所得税?【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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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中级会计师向TA咨询

闻道欲来相问讯,西楼望月几回圆。谢谢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财政性资金:(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由此确定福利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财政性资金,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数。

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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