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台进口购买的设备,现高于净值出口卖给国外公司,收入与净值的差作为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想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申报免税吗?
出口退税的原理在于:出口免税,因此将购入环节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因为免税无法抵扣)退给企业。如果您的设备进口时缴纳了增值税并依法进行了抵扣,则此时不能退税,因为进项税额已经抵扣了。
如果进口机器设备是属于免税设备,那么一般海关监管期限是5年,监管期内出口则应补税,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l2)];如果超出监管期,那么可以享受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