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6月份新成立了慈善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额200万,请问一下,这200万是和企业的注册资本的性质一样吗,还是作为捐赠收入?以后收到的捐赠收入需缴增值税,所得税吗,如果免税,需到税务局申请吗?需要提供什资料?谢谢!
您好!收到的捐赠收入不是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